一、第七大败局:警惕小企业信贷的行业风险突发事件
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可能对企业的还款能力造成重大影响。针对突发事件,应高度重视并即刻启动应急工作,分析事件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制定出应急措施或解决方案,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最终确保能有效化解风险。
(一)案例背景
1.客户基本情况
D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主要经营项目为光电子器件、照明产品、照明灯光设计等。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发起,注册资本1168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自2007年开始任M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有从事LED照明应用设计、工程设计、管理策划等工作的经验。截止2011年4月21日,D照明有限公司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已经完成基础建设,机器设备已订购完毕,预计2011年6月企业将正式投产,主要产品为LED照明应用产品、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等。公司签订了LED灯具产品购销协议,业务关系已确定。
2.客户授信情况
2011年6月,C银行为借款人核定750万元授信总量,由借款人提供其位于X市工业园区的土地15630平方米及厂房10270平方米作为抵押,抵押物足值。2011年6月28日,C银行向该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
2012年1月21日,C银行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借款人已处于停产状态,授信资产质量面临重大风险。主要原因系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价格较高,成本倒挂,亏损明显,股东对经营产生分歧,拟商议出售资产。
(二)风险成因分析
1.外部市场风险
LED照明行业是近年来新兴的行业,由于LED的节能特点,我国也把LED照明作为一个重大工程进行推动。此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成本影响较大,作为新建企业,借款人资金实力较弱,技术尚不成熟,没有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此次出现价格波动,借款人没有有效预案,投资及经营风险显现。
2.企业投资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和资金实力有限,企业在投资项目建设及投产期间的自我调节能力较弱,部分存在固定资产投资较大、资金回收期较长或投资多元化的现象。借款人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占用大量资金,且投入资产未产生预期效益,导致资金压力较大。一旦新项目无法及时产生有效的现金流入,即会导致资金链断裂。
(三)措施成效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C银行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当地,拜访X市政府及园区管委会,了解企业招商、经营情况,商榷抵押物变现的可能性(园区管委会介绍抵押物变现困难),力争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配合。针对借款人停产,抵押物实际变现困难的情况,C银行迅速与借款人大股东谈判,从股东个人声誉及企业未来发展等多方面说服股东立即筹措资金提前归还贷款。在C银行的积极努力下,借款人全体股东承诺于2012年2月10日归还2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2012年2月28日归还3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
风险暴露后,C银行加强对借款人的监控,做好资产保全准备,并落实以下措施:调查企业真实的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借款人是否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调查抵押物的价值、变现能力,是否存在影响抵押物变现的不利因素以及抵押物变现后价值能否覆盖银行授信本息,要求发起行须有保全预案并做好维权准备;要求发起行每日上报该项目的工作进展。
截止2012年2月28日,借款人已偿还C银行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信贷思考
1.加强对新建企业的调查
新建中小企业通常资金实力较弱,技术尚不成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投资项目的市场调研不充分,投资贪大,无经营历史可参照。因此,要加强对新建企业本身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全面、深入调查。
2.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查
要深入调查企业的股权结构,理清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等情况。严格审查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和资金运作模式,特别是对“两头在外”或“一头在外”的企业,了解资金的实际控制方,并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风险控制要求的授信方案。在财务分析上,应特别加强对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长期投资、预付账款等关联性科目的调查核实。
3.强化担保条件审核
一般来讲,中小企业授信业务要求具备有效的风险缓释手段,对于抵质押品要足值、有效、手续合法合规,要建立抵质押品评估价值的审定程序,并根据抵质押品的价值波动特性确定重新估值和频率。特别是工业厂房和工业园区土地,发起行不应仅依靠评估报告,而应结合当地的市场价值,充分评估其变现的可能性,工业园区土地应考虑园区的招商优惠政策。通常,工业厂房和工业园区土地无法快速变现,但是在抵押物足值,抵押率较低的情况下,可以降低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
二、第八大败局:如何识控贷款企业的经营风险与舆情风险?
毋庸置疑,一笔好的授信与贷款企业持续稳定运营密不可分。而持续稳定的运营需要企业决策层及管理层始终保持理性、健康的经营理念及战略,在日常运营中一以贯之。守住本心,耐得寂寞,方得始终。如为不当利益驱动,行不当得利之事,其风险就从内里发端,加速内外部矛盾激化,一旦出现外部风险诱因,整体风险就呈摧枯拉朽式的加速崩塌态势。一般情况下,经营风险如无外部风险叠加,从指征暴露到风险溃决有一定过程,银行通过有效的授信期间管理可获取一定的反应回旋空间。但经营风险叠加外部风险,尤其是舆情风险,在目前各种传播途径病毒式传染的情况下,银行很难通过日常授信管理获得有效缓冲时间,此类风险的控制更加有赖于商业银行积极有效的风险规避或通过高度结构化的授信方案设计实现风险隔离。
2017年3月,自称为某电缆公司员工的举报者实名在网络发帖《X市地铁你还敢坐吗》,举报X市地铁三号线电缆质量问题,引爆了“电缆门”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15日,X市市政府及地铁官方回应立即开展调查。20日,X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地铁三号线低压电缆5个抽检样品全部不合格。并表示,将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利益输送或失职渎职问题,绝不姑息、依法严惩。当日,涉事企业8名责任人被控制立案处理,主要账户及股东账户被冻结。2017年下半年,相关质监部门、项目建设部门、建筑承包方等相关责任人被陆续处理,事件至今仍余波未了。而“电缆门”事件中的电缆供应商D电缆公司在事发前一直是C银行的优质客户,事发前几个月才转入统一授信审批。C银行信审端对借款人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客观、理性的解析,最终确定了高度结构化的授信方案。项目事后重检显示,信审过程中分析的风险在后续事件演进中一一验证,体现出信审环节对项目风险识别及管控的高度前瞻性和专业性。正是由于C银行C银行信审端对授信方案风控底线和高度结构化安排的果断坚持,才最终确保了C银行存量授信得以在事发前几个月全部结清,是比较少见的作为主办行通过他行接盘提前脱身的案例。
(一)案例背景
1.基本信息
借款人D电缆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成立于2012年,实收资本4800万元。为自然人控股的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王某,电缆行业从业23年,历史从业业绩良好,另两位股东为王先生的妻子和侄女。
2.借款人经营情况
借款人为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低压电缆,该类产品从生产方面看技术准入门槛不高。借款人主要切入的细分市场为铁路或地铁沿线电缆,该类电缆对运行安全性、稳定性要求高于一般民用电缆,技术标准略高,产品参数有阶段性的订制化特征。
借款人主要生产销售低压控制电缆(占总收入60-80%)和直流电缆(占收入20%左右),无能力生产高压电缆。借款人自有品牌于2015年12月30日被评为省著名商标,是铁道部入围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上报时点借款人新建产能基本具备投产条件,总产能为15万千米,但受流动资金不足和订单分布不均衡影响,达产率暂为33%。借款人2013-2015年经营规模持续翻番,销售收入分别为2082万元、4392万元、17245万元。
3.借款人授信情况
借款人在C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2015年结算量1.5亿元,日均存款169万元,C银行账户是其销售收入主要归行账户,其全部银行业务基本在C银行办理。上年度在C银行核定1800万元授信总量,以房产及土地抵押,批复项下已全额提款,业务部门确认授信条件均已落实,还本付息正常。上报资料提供了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均为无保留意见。
4.授信申请情况
C银行业务部门申请为借款人核定3700万元短期信用总量,总量项下产品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运营支出,以借款人名下厂房、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为估值内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实际控制人王志伟为全部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X担保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申请信用总量超出中小审批权限,故转至统一审批。
C银行业务部门反映由于借款人是当地政府重点支持企业,成长态势良好,下游客户实力雄厚,合作关系稳固,因此业内竞争激烈,C银行面临来自多家银行的竞争,授信方案可谈判空间较小。
(二)案例分析
1.可行性分析
本案例授信申请期间,该企业实际控制人王先生44岁,电缆行业从业23年,其中1993年-2002年任某国营大型电缆企业销售副总,主管电线电缆生产、销售;2002年创立借款人并任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2012年开始任借款人总经理。从业履历优秀,从外围查证情况看,与央属轨道类建筑龙头企业关系深厚,同等报价下拿单能力非常强。控制人累积的个人资产全部投入借款人,用于构建固定资产及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控制人对企业发展前景非常有信心。截止上报之日,暂未在公开网站查到借款人及其控制的不利信息。
借款人主业明晰,基本无非主业资产占用,业务发展处于加速通道,下游客户资信情况良好。2016年计划销售额3亿元,截止5月底已签订单8046万元,已中标未签订正式合同9860万元,准备投标合同9100万元。对应下游客户主要为央属轨道类交通设施建筑龙头企业,供应项目主要为地铁等基建项目。产品获得各权威机构的质量认证及大型下游客户内部质量考核认证。
借款人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除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偏低外,其他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效率、发展能力指标均处于行业优良区间。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偏低的原因在于下游客户为话语权较强的央企或政府背景基建公司,账款质量较好但账期较长,备货生产期1-2个月,货到收款60%,安装后(1-2个月)收至80%,调试(半年)收至90-95%,质保(2年)期后收至95-100%,因此尽管周转效率偏低,但整体质量良好。
债项评级结果显示授信方案预期损失率表现相对良好。借款人银行业务基本在C银行办理,综合贡献良好,且控制人商圈及政府资源丰富,为当地业务机构在业展方面提供较多渠道及便利,当地机构业务叙做意愿强烈。
押品为借款人核心资产,担保方案缓释能力较强。借款人名下厂房、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为22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控制人为全部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区财政背景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总评估价值4242万元,根据C银行抵质押管理办法可足额覆盖授信总量2488万元。
2.风险点分析
生产风险。借款人基于自产自销的上下游合作关系均从2013年建立,基于生产供应的合作时间相对较短,此前订单为商贸模式。借款人在行业内的运营及生产技术积累较浅,技术团队基本为外聘成熟企业技术人才的方式进行搭建,团队自身技术工艺积累不足,其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定型升级等动态跟踪能力与老字号企业相比仍有差距。从技术及产能规模看,不具备产品层面的核心竞争力。
产品风险。电工产品的声誉及技术认可需要多年运行观察获得,审批时点借款人自有品牌尚无多年运行数据验证,不排除已销售安装的产品后续运行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考虑其采购方的公共服务属性,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有较大概率威胁借款人存续能力。
市场风险。借款人原材料主要由铜材、铝材及塑料等构成,其中铝材及塑料原料价格变动较小,铜材用量大且价格波动较大,有较大原材料市场风险。据了解借款人与下游签订的合同对铜价波动风险主要有两种条款设置,其一是设定标杆铜价买方双方风险共担,其二是锁死价格风险由借款人承担,该类合同项下如为远期交货则借款人定金锁定远期铜价以规避风险。通过锁价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铜价波动风险,但银行业务部门应高度关注借款人锁价周期是否与交货周期匹配,如有较大风险暴露应予以控制。
资金链风险。借款人的跨越式发展导致应收账款持续高企,资产运营效率被拖低,自有资金可支持的有效产能不足,部分订单必须通过外协满足交单要求。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资产持有情况,其全部资产基本投入到借款人的生产设施建设,个人资产仅有两辆奥迪和一套80多平米的老房。实际控制人自有资金出资能力已经到达极限,借款人后续资金将依赖于外部融资及留存收益累积。整体看来对外部融资依赖度极高,资金面非常紧张,在技术保障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2015年财务费用中含股东借款利息34.16万元(刘某22.53元、高某11.63万元),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含归还股东借款900万(刘某600万、高某300万)。从目前反馈的个人资产及借款人紧张的资金面情况,不排除存在股东通过非正规私人渠道筹借资金的可能性。
政商风险。借款人核心竞争力在于控制人的个人拿单能力,据查在央属轨道类交通设施建筑龙头企业有较硬人脉,在本项目申报过程中银行信审部门也承受到来自内外部的多方压力,体现出控制人较强的人际资源动用能力。考虑到借款人交易对手基本对应较强政府和央企背景,不排除利益输送暴露导致政商风险的可能性,上述风险一旦发生将对借款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形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本笔授信出现违约,从目前控制人的资源动用能力看,C银行进行授信处置的难度较大。
同业纠葛风险。2015年控制人王某实际出资266万元(占实收资本5.5%),而持有71%的股权。据了解,王某在正式持股前在其他电缆企业人任销售总监,出于业务回避考虑通过其配偶和侄女代持借款人股权实施实际控制。2015年结清相关关系后方直接持有借款人股权。银行信审认为王某可能与前任雇主或同业间存在业务上的不利纠葛,后续可能会对借款人形成不利影响。
行业风险。中国2011年中国电缆行业产值超万亿元,成为全球第一大电缆生产国。但我国电缆行业大而不强,中低端产能过剩,高端研发不足,高端电缆和特种电缆生产能力不足,是世界主要电缆进口国之一。业内预测,我国“十三五”期间将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铁路、智能电网和智能建筑,对电线电缆尤其是高端电缆需求保持较强增长趋势,到2020年我国电线电缆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7万亿元。我国电缆市场集中度低下(最大企业市场份额1-2.5%),低端市场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性压价成为常态。买方多采取低价中标策略,逐渐形成企业追求成本放弃质量,“劣品”驱逐“良品”,市场竞争相对混乱。而高端市场国内供给不足,每年进口量60亿美元以上,现有高端线缆厂家占总企业数不足1%,比如京沪高铁超过60%的通信电缆需要进口。从发展方向看,高端电缆、环保电缆、特种电缆是行业中市场竞争烈度较小、利润空间大的产品,具有该类产品持续生产及研发能力的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占据相对优势,中低端产品的竞争核心更多的取决于成本控制、质量保障及订单获取渠道。
3.授信方案分析
产品设计。考虑到借款人所在的中低端电缆市场存在“劣品”驱逐“良品”的普遍性问题,且借款人自身产品技术及质量控制能力为弱项,因此我们认为,在借款人目前订单量大幅超出运营资金可支撑的自产能力的情况下,外协加工或不可避免,品质控制风险也会随之加大。在现场调查过程中,C银行信审人员察觉到,控制人做销售出身,管理风格有明显的销售导向型特征,因此不排除在订单超量情况下,管理层牺牲质量管理要求,谋求按时履行更多订单的可能性。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借款人产品的下游终端应用多为公共服务项目,对政商利益输送和产品质量瑕疵的公众容忍度大幅低于其他应用领域,一旦出现问题,对借款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极可能产生重大打击。而在低端电缆供应领域,利益输送型拿单模式较为普遍,这一点也与在现场尽调时控制人不经意流露的部分细节(如曾谈及某央企高层对其开办工厂的期待、与某些项目高层在亲属层面的深度接触等)相吻合,我们认为尽管这是业内潜规则,但一旦被点爆,将对借款人后续拿单能力形成毁灭性影响。通常情况下,此类爆点的激发点多为同业相忌,而借款人令人存疑的同业纠葛令该风险发生概率大幅增加。综合考虑借款人紧张的资金面、控制人追求跨越式发展的强烈诉求、政商利益输送的订单获取模式和中低端电缆普遍偷工减料、缺乏行业自律的现状,我们认为借款人在从备货原材料到最终收款的全流程运营链条中,在订单获取环节和生产质量控制环节的稳定持续性偏弱,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爆发概率,但在应收账款形成后风险将大幅收敛,因此整体授信方案设计时明确了围绕应收账款进行的风控底线。
鉴于借款人交易对手基本对应轨道交通建筑龙头央企和政府背景基建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在销售规模持续扩大的情况下,应收账款持有量将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我们初审建议授信总量项下全部授信产品设置为国内保理,以规避拿单持续性风险及履约风险,从而使整体信用风险暴露程度较全额流动资金贷款大幅弱化。但业务部门反馈借款人下游客户地位强势,难以取得下游发包方账款书面确认,而此前若干年的存量授信全部为无贸易背景和应收账款约束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整体经营情况好于往年,C银行此时严化授信条件将对银企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基于同业竞争和业务连续性考虑,不同意信审初审授信产品设计,要求维持申报方案。
第一次方案设计未能与业务部门达成一致后,C银行信审人员通过与借款人交易对手的在陕成员机构取得联系,确认其根据总部要求,确有不向供应商提供账款书面确认文件的规定,业务部门反馈情况属实,借款人叙做常规保理业务的可操作性基本关闭。在当时情况下,本笔授信并不具备项目否决的决定性特征。借款人尽管有多项风险点,但这些风险点多为行业普遍性特征,是否会爆发、何时爆发、影响深度如何均难以预估。加之该项目为中小新模式移交过来的优质客户,历史履约情况良好,全部银行业务在C银行叙做,为C银行在当地的业务开展提供了多项人脉及资源支持。在此情况下,简单否决项目不具备理性及感性判断基础,基于通过主动风险管理创造经济价值的信审理念,我们以风险可控、实操可用为出发点,进一步平衡风险与业展的关系,试图通过更为结构化的方案设计寻求业务契合点,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促成业务叙做。
C银行C银行信审端二次方案设计时同意核定3500万元信用总量,总量项下保留1800万元存量流动资金贷款,以保持存量业务叙做条件的连续性,新增授信产品调整为不需账款确认的隐蔽型保理,新增金额根据授信需求测算情况压缩至1700万元。但之前已经明确的整体授信方案设计须围绕应收账款进行的方案设计底线,C银行C银行信审端要求借款人在授信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应收账款额(含C银行保理项下应收账款)之和不低于C银行总授信额120%,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资产抵质押,在实际操作中业务部门应确保授信项下基础贸易背景及法律要件真实有效,隐蔽型保理叙做后在中登网做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经过多轮意见交换,业务部门最终基本接受该方案。
担保方案设计。考虑到第二次拟定的授信方案风险显著放大,有必要通过风险缓释的追加或优化安排实现风险抵补。C银行C银行信审端核查了借款人及其控制人、股东名下的全部资产情况,确认其名下可用于抵质押的资产有土地、厂房、设备、应收账款及存货,其中土地厂房的风险缓释能力相对较好,设备及存货缓释能力较低且抵质押管理成本较高,应收账款风险缓释能力较强但由于下游客户不愿出具相关文件无法办理质押登记。综上,C银行C银行信审端基本认可上报方案提供的抵押品和保证安排,但要求对担保方案做如下调整:
抵押安排。本项目押品为借款人名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业用地,估值1216.8万元)、上盖厂房(估值2198.7万元)和宿办楼(估值826.8万元),抵押物总评估价值4242.3万元,根据C银行抵质押管理办法可足额覆盖授信总量2488万元。原担保方案为押品对应存量流贷。鉴于抵押物估值大于C银行授信申请额,且押品所在地目前招商情况有一定起色,抵押物变现能力有所改善,C银行C银行信审端要求将抵押物对应的授信总量从申报的2200万元扩至全部授信。
保证安排。本项目可提供当地YL融资担保公司1500万元保证担保。YL担保公司成立于2014年底,实收资本1.5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两家股东均为所在当地财政局下属全资子公司。2016年C银行为其核定担保额度1.5亿元,审批时点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几笔意向担保业务正在银行审批阶段,我们认为该公司处于初设阶段,尽管专业风控能力尚未得到验证,但1.5亿元的实收资本对于1500万元的短期授信而言仍具有良好的缓释能力,因此要求将该担保对应至风险暴露程度相对较高的流动资金贷款部分,同时担保公司保证合同中明确:债务人如不履行到期债务,C银行可以先就保证责任实现债权。
自然人担保安排。鉴于目前全部股东均为控制人王某主要关系人或股权代持方,王某直接持股比例较小,C银行C银行信审端要求在王某保证担保的基础上追加全部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流贷期限设置设计。从借款人商务合同的排产及收款条款看,借款人5-9月为排产高峰期,资金面相对紧张,10月开始陆续进入发货收款期,资金面逐步宽松。鉴于上述情况,C银行信审端要求流贷的期限设置应与借款人收付周期相匹配,流动资金贷款据实逐笔发放,从10月开始逐月等额还款,当月还款后两个月内为观察期,不得放贷,经观察借款人经营正常,可继续提供授信支持,可基本保证借款人通过正常经营行为还本付息。
基于操作便捷考虑,C银行业务部门申请将还款计划调整为放款后6个月、9个月、12个月三次还款,还款金额分别为300万元、300万元、1200万元。上述还款计划前轻后重,且最后一笔偿付金额大且为借款人排产高峰期,与借款人收付周期不匹配,且不利于对借款人保持持续的还款压力态势,该方案项下借款人产生外拆搭桥资金风险为大概率事件。
最终在综合平衡了可操作性、业务机构执行意愿与风控要求后,C银行信审将还款方案调整为放款后6个月、9个月分别还款500万元、1300万元,同时要求下次年审时间提前至3月,使授信年审和贷款期限设置与借款人运营资金需求周期匹配。
4.最终审批方案。C银行审批端审批同意为借款人核定3500万元短期授信总量,总量有效期9个月。总量项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800万元,单笔期限不超过9个月,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运营支出,贷款项下不得循环使用;贸易融资额度(仅限卖方融资且有应收账款转让或缓释的产品)1700万元,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额度项下可循环使用。
担保方案:以借款人名下厂房、宿办楼及土地使用权为全部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全部股东提供全额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YL担保公司为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合同中明确:授信期内任意时点C银行内部评估值抵押覆盖率(内部评估值/生效授信总量)不低于100%,否则C银行有权压缩授信总量或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担保公司保证合同中明确:债务人如不履行到期债务,C银行可以先就保证责任实现债权;股东借款债权人承诺在C银行贷款结清前,不收回为借款人提供的股东借款。
要求借款人将未分配利润转为实收资本;授信期内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资产抵质押;在C银行授信期内,借款人如需新增融资,须取得C银行书面同意;提款后,如通过C银行结算量连续3个月低于当月销售回款的80%,C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根据借款人经营周期,制定合理的提款及分次还款计划。还款计划为贷款放款后6个月、9个月分别还款500万元、1300万元。授信期内任一时点借款人持有的应收账款额与办理保理的应收账款之和不低于C银行总授信额120%。
5.项目后续进展
2016年6月授信批复后,借款人通过C银行业务部门申请维持原申报授信方案。C银行信审端认为应收账款保障为信用风险控制的底线条件,一旦突破将大幅放大C银行授信风险,坚决不同意突破该底线条件,遂通过电话沟通婉拒了业务部门申请。在此期间,借款人转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后A银行及B银行提供了授信条件远宽松于C银行的授信方案,借款人立即归还C银行全部授信,释放押品后从A银行及B银行分别提用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和2000万元。
2017年3月13日,自称为借款人员工的举报者实名在网络发帖《X市地铁你还敢坐吗》,举报X市地铁三号线电缆质量问题,并反映供应商D电缆公司背后的“保护伞“和人脉关系,引发社会关注。15日,X市市政府及地铁官方回应立即开展调查。20日,X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地铁三号线低压电缆5个抽检样品全部不合格。并表示,接下来的调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利益输送或失职渎职问题,绝不姑息、依法严惩。当日,“稻草人”电缆8名责任人被控制,主要账户及股东账户被冻结,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据后续了解,此次舆论事件中,对借款人的举报为电缆同业内部布局,因此举报资料翔实且后续取证进度极快。借款人在日常经营中,由于接单量大幅超过自身有效生产能力,导致外协加工和牺牲质量压缩成本的行为多有发生,为同业布局举报创造了客观事实。
事发当时X市地铁三号线刚开通,随即被暴出电缆存在质量问题,由于事涉公共设施质量问题、可能存在的质监职务渎职、承建采购政商输送等舆论高度关注的爆点信息,事态迅速发酵。
借款人毫无招架之力,仅几天时间就全面停产歇业。借款人的突然死亡使得授信银行及担保公司均来不及采取任何止损及增信措施。
回溯本轮事件,借款人风险肇端于生产环节,溃决于拿单环节,C银行信审端提出的主要风险点在事发后被逐一验证,对借款人运营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特征把握也体现出良好的前瞻性。
(三)信贷思考
本案例是典型的经营风险叠加舆情风险案例,经营风险是其风险形成的本源,舆论风险则加速了风险暴露的速度、扩大了风险影响程度。该项目在申报时借款人的优势明显,潜在风险虽然存在,但在人脉型民营企业扩张初期普遍存在,并非借款人所独有,其潜在风险会否最终形成实质性风险尚不确定。商业银行应当看到这些风险,但这些风险并不能构成否决该项目的充分条件,最终基于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的平衡考虑,给出了高度结构化的授信方案以尽量实现银行授信安全与借款人经营风险的隔离。在实操中,由于借款人不愿接受高度结构化的授信方案,而银行坚守风控底线和坚决不降低授信方案的结构化要求,而跟进的同业未能理性认识其风险,最终促成A银行和B银行接盘,C银行存量授信得以全身而退。
1.经营风险是授信风险的重要发端
经营风险是企业决策管理层在经营管理中出现错误决策而导致的风险,因其对企业第一还款来源产生根本性影响,而成为授信风险的重要发端。本项目中,控制人的经营策略过度追求快速扩张和成本控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控制崩溃,商业道德沦落,最终演化为刑事案件,授信银行的最终获偿将面临漫长的先刑后民诉讼流程,授信风险因刑事案件的介入而面临更大的变数。
此外,我们还看到借款人的核心动能来自于控制人的在特定系统的人脉资源,该项资源能否持续是借款人的重大经营风险来源,而现阶段是利益输送型政商风险的高危时期,同时考虑到控制人的创业经历有一定的非道义损及同业迹象,因此内外部因素均有相当可能导致借款人核心竞争力的崩盘。
2.高度关注涉及社会敏感痛点的客户舆情风险
本项目在审批时,低压电缆行业劣品驱逐良品已成为行业的普遍现象,除非银行放弃该行业,否则这种行业性的经营风险难以通过客户筛选进行规避。而这个行业中借款人之所以成为被高度关注的舆情热点,是在于借款人同时具备了两大社会敏感痛点:公共安全和政商利益输送。因此在客户筛选中,对于涉及社会敏感痛点的客户要适度提高准入门槛,对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商业道德予以更多关注和要求。尤其对于涉及公共产品的企业,应加强对未来公共事件影响的评估,高度关注公共产品质量和产品提供的稳定性。
3.重视信贷经验积累
在信贷实践中,通过大量的个案经验累积,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信贷人员的直觉,这种直觉可能一时没有客观信息支撑,但可以通过深度的信息挖掘进行正反印证。
本项目从上报的首批资料看,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均良好,无明显风险事项,从基本面看是发展趋势良好的成长型中小客户。但审批人员在审阅该项目时直觉比较忐忑,并没有审阅同类项目的笃定,这种直觉在与实际控制人面谈后更加强烈,控制人具有非常强的销售型创始人特征,控制欲和业展企图显著,导致审批人员对借款人在生产与销售的内部平衡控制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因此在审查过程中调阅了大量基础资料,通过借款人的上下游客户、同业竞争者、员工、合作伙伴等渠道进行外围查证,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都远超过同类项目,最终对项目风险及可行性进行了较全面的梳理,框定高度结构化的授信方案。
可以说银行信审端在后续的深入核查,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审批直觉的正确性。当然,我们也不能唯直觉论,信审判断仍必须建立在客观分析和理性判断之上,但我们的信审直觉会引导我们以更审慎、更深刻的视角去解构项目风险、构建适配的授信方案,在此过程中各种客观信息将对信审直觉进行反馈,或印真或证伪,最终对授信项目形成客观、理性的论证。
4.重视外部公开信息的获取
随着信用大数据商业化应用的逐步深入,我们能获取的外部公开信息较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丰富,可甄别的信息渠道也更多,这些公开信息可以对我们的信贷决策起到重要的印证作用。
比如本项目中,X市市质监局分别于2015年11月9日和2016年1月25日、2月20日、2月22日分别对借款人作出了4次产品质量项下的行政处罚,如当时C银行能获取上述信息,可有力印证经营风险有较大发生概率,对借款人持续经营形成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审批结果很有可能锁定为否决。
但遗憾的是,以上处罚信息均于2016年7月28日上传至省公共信用平台(目前政府部门间行政处罚信息共享需通过各省级公共信用平台发布),随后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而项目在C银行的审批时点为2016年6月初,导致C银行在当时未能提取到该信息,实有憾之。
三、第九大败局:如何通过外围调查成功避免银行陷入一起非法集资案?
非法集资风险,是银行信贷败局的重要类型之一。由于中小企业财务不透明,银行与其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银行外围调查成为对中小企业授信管理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外围调查不仅是客户经理贷前调查的必要环节,也是授信审查人员和预警人员应时常运用的工具。D玻璃有限公司正是在授信审查人员细致的外围调查下,逐渐现出原形,使C银行得以成功避免陷入一起非法集资案中。
(一)案例背景
1.客户基本情况
D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X市开发区,经营范围为艺术玻璃加工、销售,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原股东张三于2019年将股权转让给李四,李四成为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公司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员工约130名,其产品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方面为当地家具厂的配套产品(简单加工),另外一方面为各门店销售所需的各种艺术玻璃(工艺相对复杂)。2019年该司销售收入9482万元,净利润1597万元。
2.客户授信情况
企业对外融资2284万元(贷款1500万元,银承敞口784万元),对外保证金额2590万元。2020年该司在开发区购地15亩,计划总投1500万元用于建设厂房12000平方米,已完成投资800万元,建成厂房4000平方米。因该司厂房建设占用大量自有资金,C银行营销端建议给予借款人核定800万元授信总量,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由M食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钢铁人”学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11套学生公寓提供抵押(估值620万元,可覆盖授信金额约300万元)。
(二)风险成因分析
对于该项目,审查人员通过资料审查和对当地行业发展状况、借款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外围调查后发现,该客户在以下几方面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1.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
审查人员通过外围调查了解到,该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低利润的玻璃批发为主,兼营艺术玻璃深加工业务。整体上行业准入门槛不高,10多人即可组成一个加工作坊,当地约有100多家类似借款人的企业。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借款人的竞争优势不明显。
2.借款人经营尚不稳定
公司原股东张三由于涉赌,无心经营,前几年企业经营已出现恶化,经常出现延期交货、产品质量不稳定、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在业内的信誉度较差。虽然张三已退出企业经营管理,但其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尚未消除。2019年,李四以其代张三支付所有银行债务及其他负债合计1200万元为对价,受让该公司的所有股权。但2020年该司上、下游客户均出现大幅变化,说明其购销渠道尚不稳定。
3.客户融资额大幅增长
企业在近两年销售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其融资规模由1250万元增至2284万元,其中500万元为以房地产抵押担保,其余授信均以其他企业保证担保。另外企业对外保证担保达2590万元,明显超过其担保能力。
4.授信资金用途不明
经审批人员外围调查发现,营销端所述“客户在开发区购地15亩建设厂房”项目,实际上暂无后续投资计划。且客户预测销售收入与往年基本持平,因此其授信资金用途不明。
5.所提供的担保能力较弱
保证人M食品有限公司也系中小企业,在他行融资总额870万元,对外担保高达2010万元,担保能力较弱。抵押物为学生公寓,并已出租,处置难度较大。
(三)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成效
C银行考虑到借款人股东变更后客户稳定性不高,未来经营存在较大变数,且企业贷款用途不明,存量授信金额较大,对外互保严重,其第一、第二还款来源均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故审批端对本项目给予否决处理。
据后续了解,在X市2020年年底曝光的一笔巨额非法集资案中,D玻璃有限公司牵涉其中。由于C银行未介入该司授信,没有遭受该案的影响。
(四)信贷思考
1.外围调查是中小企业授信管理的重要手段
银行各岗位人员应在授信项目的贷前调查、授信审查及贷后检查阶段,通过多渠道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诚信程度、外界评价、负面信息、行业等情况。在授信审批阶段,审查人员应结合审批经验及外部渠道信息来源,对客户进行外围调查。本案例即是由于审查人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自身的渠道,对客户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使银行免于陷入困境。
2.不介入贷款用途不明的客户
借款人信贷资金用途是银行决定是否给予授信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合理的信贷资金投向可以帮助企业加快成长速度,提升运营水平;不合理的信贷资金投向不但不能提高效率,反而加重企业负担,严重危及银行授信安全。特别是在信贷资金被挪用到企业自身经营之外用途的情况下,银行无法监控,一旦资金遭受损失必将影响企业经营,因此在借款用途难以判断的情况下银行不宜与其建立授信关系。
3.谨慎介入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客户
对于公司股权近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的中小企业,其管理体系、上下游渠道等都可能面临重新洗牌的风险,银行在介入时应将其作为新建企业进行调查。本案例中新股东收购股权的真实意图和管理水平都不甚明朗,并且提供的担保保障度不高,显然存在着很大的授信风险。
四、第十大败局:授信用途材料不合规的案例解读
授信用途材料不合规指的是在申请信用贷款或授信业务时,提供的关于贷款或授信资金用途的证明材料不符合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规定和要求。这种不合规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存在造假、与实际用途不符等。授信用途材料不合规的后果可能包括贷款或授信申请被拒绝、已发放的贷款被收回、申请人被列入黑名单等。此外,如果申请人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骗取贷款或授信,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因此,在申请信用贷款或授信业务时,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并严格按照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
(一)案例背景
借款人W公司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
C银行为W公司核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批复内容中,提款条件为:落实评估值不低于授信金额的合法、有效财产抵押,可分次抵押分次放款。
(二)发放审核工作中对具体不符点和其他风险点的识别、把握与分析
1.审核工作中发现的不符点
2020年7月31日,借款人申请发放了3000万元短期流贷,贷款期限为12个月,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
2020年11月12日,借款人再次申请发放1亿元短期流贷,贷款期限为12个月。受托支付的交易对手为借款人的家族企业,授信用途为支付食品采购款项。借款人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商务合同为框架合同,第一次提交资料时,借款人提供了514张增值税发票。经审核,这些发票金额共计6000万余元,覆盖不了本次提款金额1亿元。此笔业务退回整改后,第二次提交了970张增值税发票,共计9000万余元,在审核人员一笔一笔勾兑时发现本次提交的一部分发票与上一笔7月31日3000万元短期流贷所提供的一部分发票的号码相同而开票时间不相同,共计168张,金额1965万元。
2.审核人员对不符点的分析
严格审核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用途商务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是控制银行贷款资金不被挪用的基本手段。对于此类借款人申请借款,交易对手为关联企业的情况,审核时不仅需要审查两者之间的商务合同,还应审查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订单、入库单等其他用途证明材料,才能完整合理佐证该笔授信的交易背景真实性。根据授信发放审核工作标准化规定,增值税发票的购销双方名称、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税率及税额、发票开具日期等项目应齐全,且发票载明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要素之间应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很显然,在本案例中同一个发票号码出现两个不同的开票时间不符合逻辑。
(三)针对风险点所做的工作
上述案例中,出现此现象,首先是客户经理把关不严。客户经理承担着核实授信材料是否真实的责任,所以在准备授信材料时一定要亲自核对授信材料的原件,而不是单单由客户提供授信材料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其次,客户经理应逐笔核对发票内容的重要项目,建议当提款发票数量多时,客户经理将发票的号码、金额及销货方等内容汇总成表,以便客户经理备查及审核人员审核。
对于发现的问题,审核人员及时与经办行进行了沟通,经办行按照上述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了授信用途材料的真实和合规。
(四)信贷思考
信贷实务中,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审核应着重于其用途及支付方式。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提款要件审核要点,需要重点关注:若商务合同的签约方互为关联关系的,则应提交双方真实性交易的发票或其他交易凭证及其他真实性交易证明材料。
因此,审核增值税发票是佐证授信用途真实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在筛选、甄别、审核授信材料时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提高专业水平、有效地从源头把控住风险。
发放审核环节的反欺诈工作重点是审查发放审核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材料有无明显的伪造、变造、拼贴、涂改等痕迹;同时通过授信用途材料(交易背景材料)判断企业授信意图的真实性,防范客户欺诈。
该环节的反欺诈工作通过对材料形式真实性和实质有效性的审查,发现有欺诈行为的客户。如在该环节确定发现存在主观故意欺诈行为的,应拒绝放款,并将该客户纳入黑名单。
五、第十一大败局:警惕贷款企业的民间借贷行为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失真、关联交易复杂、资金取得及使用不合规等现象,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银行很难真实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本案例正是典型的高息民间集资所引发的突发不良事件,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授信时,如何识别并有效控制中小企业高利借贷行为将是中小企业授信调查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案例背景
1.客户基本情况
E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为580万元,2020年6月21日进行股权变更,变更前有7位股东,其中张三为大股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占股22.24%,李四为小股东之一,占股11.1%,变更后,李四占股77.76%,张三占股22.24%。公司主要从事印染、织布及布整理、针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取得当地环保局2020年1月1日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环保等级为蓝色。
借款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6月末报表显示总资产分别为5294万元、5493万元及5249万元;总负债分别为2146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600万元)、2052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600万元)及2473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700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54%、37.36%及47.11%;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685万元、5402万元及3723万元;实现净利润589万元、374万元及193万元;净利率10.36%、6.92%及5.18%。2021年6月末流动比率116.75%、速动比率90.1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60天、存货周转天数37天。
2.客户授信情况
2020年8月9日C银行核定借款人授信总量2030万元,其中530万元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500万元由借款人位于当地省级经济开发区自有的46亩国有出让土地和12896.4平方米厂房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评估价值2740.44万元,综合抵押率为54.7%,1500万贷款用作置换农商行贷款。借款人于2020年8月16日、9月8日分别提款530万元、1500万元。
(二)风险成因分析
借款人成立后前几年经营绩效较好,为获得高额的资金回报,当地群众(包括当地政府部门的一些公务员)相继对E印染有限公司进行投资,集资总额达到2200万元。据内部知情人士透露,是由原七个股东分头集资,最后由企业追认债务,均未做账。2018年受经济危机影响,企业当年经营出现亏损。尽管2009年有所回暖,但高额的集资款成本已成为借款人沉重的负担。2020年9月26日,借款人被100多名群众围堵追讨集资款,迫使公司无法正常生产,C银行授信因此形成不良。此笔不良授信的形成原因是:
1.客观原因
借款人存在着明显的恶意欺诈行为,故意隐瞒其真实的负债情况,在恶意隐瞒其存在大量非法集资事实的基础上,提供虚假报表,造成财务信息严重不对称,其账外负债的隐蔽性误导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对企业真实偿债能力的判断,导致发生该重大事件。
2.主观原因
由于该笔项目是专业担保公司和C银行共同合作的项目,客户经理以专业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调查结论为依据,未对担保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核实。同时基于该笔项目落实了可靠的第二还款来源,在抵押物足值担保的情况下,贷前调查环节对第一还款来源还款能力的调查有所松懈。
(三)采取的相关措施
2020年9月26日至10月28日,在突发事件发生后,C银行相关部门召集担保公司相继召开七次内部案情通报会,分析案情进展情况,安排部署资产保全、清收工作措施。2020年9月30日,C银行向担保公司发出代偿通知,10月15日担保公司对其担保的530万元贷款进行了代偿。
2020年9月30日,C银行向当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以第一顺位查封了厂区所有资产、法定代表人李四名下的个人房产;第二顺位查封了法定代表人李四在农商行的部分个人存款(标的9000余元)。2020年11月19日,区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借款人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C银行借款本金和利息;C银行对借款人抵押给C银行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享有有限受偿权;法定代表人李四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2月8日,当地中院收到企业的上诉书,2021年1月13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裁定书:“因借款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且经催交后仍未交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地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021年2月24日,C银行与借款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借款人自2021年3月起分期归还贷款,还款计划为:2021年二季度每月15日前归还25万元;2021年三季度每月15日前归还30万元;2021年四季度每月15日前归还35万元;2022年起每月15日前归还50万元;2023年起每月15日前归还52.5万元,利息的支付日为每季的20日。
针对借款人因集资款事件的集中爆发而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为确保C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C银行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安排部署资产保全清收工作措施,迅速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资产保全并及时向担保公司发出代偿通知书。2020年10月15日由担保公司对其担保的530万元贷款进行了代偿,借款人不良授信余额降至1500万元。
C银行在不良发生后一直持续跟踪企业变化情况,借款人于2020年11月开展部分复工,2021年2月,为在执行担保过程中更多的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在当地政府维稳的主张下,C银行同时考虑已有投资者意向接手企业。2021年3月8日,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李四筹集资金支付了一季度利息及罚息,金额为223948.44元。2021年3月,顾某、谢某开始接手企业,顾某在当地开办了CY纺织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布匹的织造,他参与经营借款人的方式是先通过承包经营的方式进入企业,大约在100天后完成对企业的控股。为此,C银行与顾某及时协商C银行本息归还问题,约定在承包期内以承包金归还C银行本息,承包金不足部分由顾某代垫,完成控股后由顾某完全负责还本付息事宜。经过几期授信偿还,借款人不良授信余额降至1365万元。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采取,借款人已开始逐步还本付息,下一步将关注顾某接手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及时催收C银行本息,若出现未按时还本付息现象,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四)信贷思考
1.全方位掌握客户信息
本案例中,该企业属新营销客户,在前期调查过程中,应对企业整体发展过程、实际控制人个人状况、股东之间关系等非财务信息充分掌握,充分展开外围查证工作,对企业进行全面而真实的整体判断。银行业务发起部门在授信调查阶段需要对于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信息展开全方位调查。
2.提高对企业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的识别能力
本案例中企业股东之间存在内部矛盾,其集资款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未入企业账户,后以企业名义追认,企业有预谋的进行骗贷,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企业集资中涉及公安、税务、当地政府部门人员等,都被企业表面良好的经营状况所迷惑)。因此,必须提高对企业欺诈、高利借贷等行为的风险识别能力,通过企业资金链分析、可疑资金流向分析、现场访谈和电话访谈的识别、可疑的财务信息分析、外围查证及贸易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及时发现风险信号。
3.置换他行授信要谨慎,摸清置换原因
本案例中,企业置换他行授信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他行的定价水平高,C银行从争揽客户角度给予优惠利率,但因此掩盖了他行是否属主动退出的真相。在叙做置换他行授信过程中,需对他行授信的退出的原因展开深入、透彻的调查,尽可能找关系人从侧面了解,掌握真实原因。
4.对担保公司合作项目保持独立判断
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项目,除参考担保公司调查结果,仍应在贷前调查和授信审批过程中保持对授信风险的独立判断。对于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项目应坚持银行的风险偏好和管理要求,保持授信评审的独立性和科学性。
5.实行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准入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客户经理的培训,实行准入资格制度,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其实提升客户经理风险把控能力。
六、第十二大败局:应收账款融资的“失败”基因剖析
银行信贷产品的自身缺陷风险,也是造成信贷“败局”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供应链产品的创新可谓层出不穷。对于供应链融资,商业银行应当在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融资服务方面研究创新差异化管理模式,做好科技风险防控。应收账款融资,属于重要的供应链融资种类之一,存在一定的产品设计风险隐患。商业银行应当完善新产品风险评估,积极服务产品创新和客户拓展。完善新产品风险评估审核标准,并按新产品和存量产品风险管理流程要求做好产品风险评估。
(一)信贷实务中的应收账款融资产品“败局”复盘
信贷实战中,有些银行给予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考察,通过设计“保险+应收账款+相关单据”组合形式,进行供应链融资。例如:A银行设计某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对已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国内信用保险的国内贸易,凭卖方提供的商业单据、投保国内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向卖方提供的资金融通。该业务简单地说就是应收账款融资。
该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作为一款特色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在推广之初受到很多中小企业的青睐,因为这款产品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无法找到担保企业的顽疾,一度成为A银行首推的产品。但随着经济不断下行,A银行大部分中小企业逾期出现在这款产品上,属于典型的信贷产品缺陷导致的信贷“败局”。
(二)本案例中应收账款融资的“失败”基因剖析
1.国内贸易背景真实性难掌握
国内贸易融资产品由国外衍生而来,就国际贸易而言,双方交易公开、透明。是否发货,银行可以从海关那里获得;是否回款,银行可以从外汇管理局获得,交易双方的货物流及现金流均公开透明。
但较国内而言,企业之间结算大多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银行想及时地掌握结算信息较为困难。其次,中国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可能一个企业突然缺钱,即使该笔应收账款没到期,请对方吃个饭、喝顿酒,应其请求交易,对方可能也会提前支付货款,因此给银行监控企业现金流带来极大困难。
2.企业造假成本低
就国内贸易而言,银行核实交易背景多数是通过查看企业出入库单、增值税发票等单据来核实。就企业而言,伪造出入库单或先发货再退货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企业在银行经常办理融资,那么企业就知道银行想要什么,会投其所好,便造一些假单据来骗取银行贷款。就目前我国信用环境而言,企业违约所付出的代价太小,企业老板各种跑路屡见不鲜,法律制裁力度较小,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造假骗贷的成本相对较低。
3.保险承保范围有限,无法有效缓释风险
本案例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承保范围是因为买方无力清偿或长期拖欠,理赔范围较小,门槛较高,理赔过程较为漫长。大多数此类业务出现风险事件后,均不在保险承保范围之内,给银行追索、清收带来很多困难。
通过以上分析,针对目前严峻的形势,就银行业而言,更应该加强日常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检查的频次,提高检查的范围,不断通过企业报表、税控系统等多渠道、多频次核实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要注意多与企业沟通,言传身教违约的严重性,切实维护银行授信资产安全。